四川省雁江检察院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18-12-09 12:56:27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国家发展建设的后备力量,如何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让他们健康成长,不仅是家庭和学校的义务,更是我们全社会的责任。近年来,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未检基地),整合社会力量,将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深度结合,取得明显成效,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2013年,在北师大、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资阳强戒所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等单位支持下,雁江区检察院培养了自己的专业心理咨询师队伍,建立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成立了“雁之心”工作室,对雁江涉案未成年人、中小学生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和法治教育。该院先后与团区委、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关工委、区禁毒办、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共建立7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机制。3年来,雁江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减少9.8%,受帮教未成年人数增加57.4%,接受法治教育的未成年人达5万余人。2017年,雁江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雁江区检察院充分利用未检基地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与行为矫正工作,力争挽救每一个孩子。目前,已对37名涉罪未成年人和12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其中有26人重返校园(2人考入大学),22人回归社会参加工作,仅有1人再次犯罪,矫治成功率达97.9 %。2014年,该项工作获得了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奖”。现涉案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工作已被高检院写入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办案指引中,作为一项重要的办案程序和挽救措施。同时,针对留守儿童犯罪问题,组织留守儿童到未检基地开展犯罪预防和心理疏导,为他们讲解法律常识,精心设计团体辅导游戏,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解决他们的心理问题。目前,已成功开展7场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为200余名留守儿童进行了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雁江区检察院对71名有严重违法行为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少年”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发现当前对“问题少年”的收容教育、惩戒监管力量薄弱,易形成社会治安隐患。雁江区检察院在资阳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创新开展“问题少年”临界预防工作,建立“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罪未成年人档案库”和“红、橙、黄”三色预警机制。目前,已对“档案库”中7名橙色预警未成年人和4名红色预警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对6名符合“行政拘留”(不执行)的红色预警未成年人建议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对2名长期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建议公安机关收容教养。

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和心理成长的重要阶段,容易受到外界不良环境的影响,雁江区检察院充分认识到法治教育正是提高未成年人法律认知的一面窗户。但由于该院未检基地过于狭小,不能覆盖全区的未成年人,便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在雁江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立了一个功能更加齐全完善的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该基地占地757平方米,充分考虑青少年身心特点结合雁江实际和检察特色,将检察元素、法律知识融于一体, 成为资阳市唯一的综合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平台。基地分序厅、学法篇、警戒篇、安全篇、模拟法庭、检察官职业体验六大部分,运用知识讲授、体验教学、实践模拟、现场观摩、动漫、游戏互动等方式,传播法律知识。为充分发挥基地功能,雁江区检察院主动对接教育、团委等相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学生到基地学习参观。

[编辑:夏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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