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河南省部分地区出现了以设施农业项目为依托违规配建看护房、观光房,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擅自建设休闲农庄、农家木屋等“大棚房”问题,实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非农建设的违法行为。
河南省日前印发通知,将全面清理和严肃查处“大棚房”违法占地行为。据了解,目前,河南省部分地区已出现违法企业和个人向群众虚假宣传、恶意推介、出售或出租“大棚房”甚至引诱、蛊惑他人购买或承租农业大棚后自建房屋违法行为。这些“大棚房”与合法合规建设的“农业大棚”有着本质区别,其主要用途是生活居住、观光休闲、商业经营等,脱离农业实际,损害农民利益,绝大多数由简易塑料板、塑料薄膜或劣质板材等拼接搭建而成,主体结构极其简单,均未配备消防设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出现恶劣天气或发生火灾,将对“大棚房”本身和内部居住人员造成严重损害和生命威胁。
据介绍,“大棚房”属未经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擅自占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违法项目,无相关手续和合法产权,不受法律保护。“大棚房”以设施农业项目为幌子,以种植、养殖的管护用房为借口,违法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严重违反了相关法规。
按照河南省政府统一部署,各市、县已全面启动“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违法建设“大棚房”的企业或个人,务必抓紧自行整改,立即拆除和复耕,拒不整改的,将从严从重查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群众对发现的“大棚房”违法线索,可拨打“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