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七大队民警在耿镇收费站开展集中查处重点违法行为行动,突然发现一辆货车在距离收费站不远处的车道停了下来,并将灯光全部关闭。发现这一情况后,执勤交警随即迎了上去,将货车引导至收费站广场靠边后进行检查。
在对这辆车牌号为晋KXXXXX的重型半挂车例行检查时,司机支支吾吾表示“我发现前面有多名交警,心里有点紧张,便将车子靠边停了下来,和副驾驶互换了一下位置。”随即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但司机始终无法出示驾驶证。后经民警查询,该司机的驾驶证是B1,属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假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在证据面前,郝某对自己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随后,大队民警对驾驶员郝某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准驾车型不符的危害第一,未达到法定资质的驾驶人,不具备临时处置紧急情况的技能和心理状态;第二,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具有法定的拒赔理由;第三,乘坐人员的安全无法获得有效的保障。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为了您和他的安全,一定要获得驾驶资质后再驾驶相应的车辆上路行驶。(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