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酒驾被查处 咎由自取

2020-12-25 21:14:24    来源:东方融媒网    

为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严管严查态势,有效助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12月21日,第四交通执勤大队在严查酒驾行动中,查获一名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以身试法的司机。

当日中午13时,第四交通执勤大队副大队长朱会杰带领二中队人员在辖区解放路许继大道交叉口开展严查酒驾时,一辆车牌号为豫K3***M的小型汽车被拦停接受检查,酒精快速排查仪排查发现驾驶人有酒后驾车的嫌疑。随即,民警示意该名驾驶人接受进一步检测,发现该名驾驶员无法提供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数值达到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证据面前该名驾驶员承认前一天晚上跟朋友喝的酒以为酒劲已过就开车上路了,不料行驶至中立交被民警查获。经综合平台查询后,民警发现另有蹊跷,驾驶人伊某某早在今年七月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处,此次属于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副大队长朱会杰对伊某某法律意识淡薄,一次饮酒不悔改再次喝酒开车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伊某某无证驾驶和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许昌交警温馨提示: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寇明亮 刘强)

[编辑: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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