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9时25分许,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五大队民警开展日常巡逻工作,当行驶至沧榆高速(榆林方向)549公里处时,民警发现有一辆晋H号牌小型客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未设置任何警告标志,此时周围行驶车辆较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民警做好现场防护措施,上前查看情况,发现该车驾驶员在车内坐着。经询问,该驾驶员称自己行驶至该处时因内急导致肚子难受便将车辆停于应急车道在车内解决。随即民警将其引导至就近高速出口安全区域,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非紧急情况下不允许在高速公路上停车,高速公路上行驶车辆较多且车速较快,随意停车不仅将自己置于危险当中,也给后方正常行驶车辆带来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该名驾驶员也认识到自己的危险行为,保证绝不再犯。
山西高速交警提示
高速公路是为了提高交通运输效率而建设的,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会造成车辆堵塞,严重影响交通流畅,给其他车辆带来很大的不便;高速公路是高速行驶的道路,车辆速度相对较快,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违法停车的车辆可能会成为其他车辆的障碍物,导致其他车辆追尾、侧翻等事故发生,甚至可能导致车祸死亡。(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