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18日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财政部、卫生健康委近日联合下达2018年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国家组织的评价考核中成绩优异,获中央财政奖励补助377万元。奖励总金额全国排名第四,奖励金额占应补金额比例全国排名第二。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责任,以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为抓手,确立第三方考核机制,重视绩效考核奖惩兑现和追踪整改,多种形式加大项目宣传,有效提高了项目实施质量和城乡居民获得感。
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自2009年实施以来,人均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至2018年的55元,服务项目由最初的9大类21项拓展到目前的14大类55项;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要求,其中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4.42%,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新生儿访视率达到91.61%,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89.65%,早孕建册率达到86.05%,孕产妇产后访视率达到91.17%,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5.24%,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83.51%和81.3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4.61%,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6.34%,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66.06%和69.97%;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逐步提高,吸烟率有所下降,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服务工作规范实施。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逐年提升,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达到95%以上,服务综合满意度超过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