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8时50分许,高速五支队五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沧榆高速忻州方向538公里处发生车辆着火。巡逻民警立即出动赶赴现场处置,同时通知消防部门前往救援处置。
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货车满载货物停靠在应急车道,车身火势处于猛烈燃烧阶段,散发出刺鼻的滚滚浓烟,所幸无人员被困。民辅警迅速做好现场安全防护,避免产生二次事故。
在该车前约50米处发现该车驾驶员,民辅警立即将他转移至安全区域,经询问该驾驶员表示:车上所载货物为尿素,在行驶途中,驾驶室后方突然失火,经后车司机及时提醒才发现,遂停车扑救,奈何火势太大无法有效控制。
经过消防部门现场灭火作业处置,明火被成功扑灭。为防止复燃,消防救援人员使用水枪继续对轮胎、驾驶室、车身等部位进行冷却降温,确认无复燃后,事故现场交由民警处理。本次事故造成该货车牵引车被完全烧毁,车辆所载货物近三分之一损毁,经济损失惨重。
高速交警提示
随着夏天的到来,各地逐渐出现高温天气,各位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出行前,一定要对车辆进行较为全面的检查,避免因为车辆部件老化,在长时间的高温行驶中发生自燃事故。同时车内禁放打火机、指甲油、发胶等易燃易爆物品,随车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是否超过使用年限,压力是否下降,避免发生意外消防事故。一旦发生火情,可使用灭火器紧急扑救,如果火势较大,无法展开自救,牢记“先人后车”原则,及时撤离,报警求助。(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