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9时40分许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五大队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在沧榆高速582KM处发生一起三车追尾交通事故。
接警后,大队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并实地调查取证。在民警对现场勘查后,认为这不是一起通常意义的追尾事故,而是一起由小轿车驾驶员违法停车、重型货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民警经对事故车辆驾驶员询问,证实了自己的判断。原来,驾驶员郝某驾驶车牌号为鲁******的小型轿车在行驶至沧榆高速582公里处(保德互通)时,因错过了高速出口,遂赶紧刹车将车违法停车在超车道内。同时,后方驾驶员史某驾驶车牌号为豫*****的小型轿车也立即采取紧急制动将车停下,此时后方货车驾驶员王某驾驶车牌号为晋******的重型半挂牵引货车,因未按规定车道行驶且未保持安全距离,躲闪不及与车牌号为豫******车辆追尾相撞,同时造成该车辆向前滑行撞上车牌号为鲁******的小型轿车,造成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三连追尾道路交通事故,所幸车上人员都系有安全带没有受伤。
民警现场做出事故认定,郝某、王某负同等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针对司机郝某违法停车,民警依法给予扣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针对司机王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货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依法给予扣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山西高速交警提醒,经过高速出口时,如不下高速,要谨慎、集中精力、适当控速,选择远离出口左侧车道通过;下高速的,要注意观察指路牌,提前一公里靠右行驶,正确使用灯光,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提前变道;错过了高速公路出口,要“将错就错”,继续前行,切忌突然减速、停车、倒车等危险动作,引发交通事故,轻则车毁、重则人亡。(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