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斌 报道)2月24日13时30分许,山西高速五支队五大队民辅警在辖区收费站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过程中,发现一辆无牌越野车,无视指挥人员的靠边停车信号,径直向收费站出口驶去,民警立即喊话收费员协助截停该车。
经查,该驾驶员没有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但通过进一步核对车辆信息,发现该车为未申领临时号牌的新车,驾驶员是忻州市某汽车4S店工作人员,打算将车辆转往岢岚县进行销售,为节省车辆运输费用,遂独自驾车前往,在收费站遇到民警时,未减速通过试图躲避检查。
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行车上路请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等都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希望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使用车辆号牌。